我司目前有门面房租赁合同即将到期,现对外公开招租。
一、项目内容及底价年租金
巢湖市城市之光E4第1间门面房,总面积约89平方米,年租金30000元;
巢湖市城市之光E4第2间门面房,总面积约89平方米,年租金30000元;
巢湖市城市之光E3第11间门面房,总面积约58平方米,年租金20000元;
巢湖市城市之光E3第12间门面房,总面积约66平方米,年租金23000元;
巢湖客运南站四楼办公室,总面积约200平方米,年租金28000元。
二、租赁期限:合同期不超过贰年。
三、投标人应具备条件及要求
凡在境内依法设立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(单位),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、个人(法律另有规定除外),均可参与。
四、报价方式
1、采取暗标方式,一次性填报价格,报价最高者为中标者,低于起租底价的一律视为废标。
2、投标人致报价函时提供相关营业执照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联系方式。
3、经过本次公开招租只产生一个意向承租方的,将采用直接协议出租的方式确定承租人。
五、租赁事项受理:
1招租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11时之前,逾期不予受理。
2、受理地点:安徽交运集团巢湖汽运有限公司巢湖汽车站综合楼8楼物业服务分公司办公室。
3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联系人 谢飞 ,联系电话13965694876
附: 房屋门面承租报价函
致:巢湖汽运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
愿以年租金 元承租位于 的房屋,租期为 年。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。本人接受贵单位招租文件的响应性条款。
报价人:
报价日期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