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公司现有门面房屋对外公开招租。
一、项目内容及年租金底价
1、巢湖市城市之光E5#-2第四层(南)房屋,总面积约346.5平方米,年租金4.4万元。
2、巢湖市城市之光E5#-2第17间门面,总面积约127平方米,年租金6.8万元。
3、巢湖市城市之光E2#-1第5间门面,总面积约60平方米,年租金1.5万元。
4、巢湖市城市之光E2#-1第8间门面,总面积约60平方米,年租金1.5万元。
5、巢湖市居巢经开区皖神展厅(西),总面积约275平方米,年租金3.63 万元。
二、租赁期限:合同期不超过贰年。
三、投标人应具备条件及要求
凡在境内依法设立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(单位),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(法律另有规定除外),均可参与。
四、报价方式
1、采取暗标方式,一次性填报价格,报价最高者为中标者,低于起租底价的一律视为废标。
2、投标人致报价函时提供相关营业执照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联系方式。
3、经过本次公开招租只产生一个意向承租方的,将采用直接协议出租的方式确定承租人。
五、租赁事项受理:
1、招租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10时之前,逾期不予受理。
2、受理地点:安徽交运集团巢湖汽运有限公司巢湖汽车站综合楼8楼物业服务分公司办公室。
3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联系人 张经理 ,联系电话13505650101
附: 房屋门面承租报价函
致:巢湖汽运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
愿以年租金 元承租位于 的房屋,租期为 年。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。本人接受贵单位招租文件的响应性条款。
报价人:
报价日期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