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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信息
巢湖城乡公交分公司2026年100台新能源公交车全套动力电池更新采购项目更正公告
作者:  时间: 2026-09-10 浏览次数:


 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AHJZC2026QY001
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巢湖城乡公交分公司2026年100台新能源公交车全套动力电池更新采购项目

首次公告日期:202694

二、更正信息

更正事项:采购公告 ☑采购文件 □采购结果    

更正内容:

现针对少数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疑问回复

1、问:关于采购需求中动力电池执行标准要求的疑问;

答:二、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“★7、投标人更换的动力电池性能应满足GB38031—2020《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》或GB38031—2025《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》、GB/T31484-2015《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》、GB/T31486-2024《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》标准。投标人完成动力电池更换后在交车检验时必须完好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。(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,格式自拟)

16、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国家标准、地方标准、行业标准等如有最新的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。”

更正为:

“★7、投标人更换的动力电池性能应满足GB/T31484-2015《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》、GB/T31486-2024《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》标准;另动力电池生产日期在2026年7月1日前须满足GB38031—2020《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》,生产日期在2026年7月1日后须满足GB38031—2025《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》。投标人完成动力电池更换后在交车检验时必须完好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(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,格式自拟)。

16、本项目所涉及的国家标准、地方标准、行业标准等,除本招标文件中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外,如有最新的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。”

2、问:关于采购需求中供货及安装期限的疑问;

答:供货安装周期 50 日历天系结合项目补贴申报时间、项目规模综合确定,并非不合理;投标人可结合自身产能、排产计划、多班组并行安装响应本工期,无证据证明该期限排斥潜在供应商,该项不予修改。

3、第四章  评标方法和标准(综合评分法)中的“2.4.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,其中: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60%,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40%。”

更正为:

“2.4.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,其中: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70%,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%。”

4、技术资信分(60分)更正为:技术资信分(70分)。

更正日期:2026年9月10日
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
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请供应商及时下载。
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1.采购人

 称:安徽交运集团巢湖汽运有限公司巢湖城乡公交分公司

址:安徽省巢湖市太湖山路汽车站

联系人:李刚

话:13966382121

2.采购代理机构

 称: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
 址: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嘉正国际8号楼一单元602室      

联系人:鲁工

 话:17333255827